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2024〕16号)要求,将我单位2024年度拟申报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从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止。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提出者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和证明其观点的必要证据材料;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公示期之外的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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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科研产业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