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务专利,须经学校批准。具体流程如下:
(一)创造发明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利申请登记表》《技术交底书》(或与之等同的材料)等专利申请文件,委托他人代办时还须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审签表》,报所在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
(二)二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对专利申请材料进行申请前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技术先进性、市场需求、产业化应用前景、产业成熟度、预期经济效益等多个维度,对于不适宜申请专利的科技成果,应放弃专利申请,减少无价值专利申请。申请前评估通过后,报科研产业处进行形式审查。
(三)形式审查通过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知识产权授权申请。
(四)取得授权后,报科研产业处和所在二级学院(系、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