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01
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利申请及转化运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科研处需面向全校师生定期征集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并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经学校批准的科技成果方可实施转化。
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的知识产权,经学校网站公示后,方可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实施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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